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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委
 
团  委
  校团委是由天津外国语学院团员代表大会产生的全校共青团最高领导机关。校团委的主要工作职权如下:

1. 组织全校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
2. 宣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执行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导和决议,带领青年学生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3. 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有关呼声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
4. 做好各项思想教育工作。
5. 讨论和决定全校团的工作任务。
6. 负责全校各级团组织的干部队伍建设。
7. 负责各级团组织的建设。
8. 负责团内表彰和团内处分工作。
9. 做好“推优入党”的工作。
10. 负责团员的组织关系接转
11. 负责全校团员的团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12. 做好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
13. 负责各级团干部的培训,办好业余团校。
14. 组织全校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
15. 受党委委托,负责指导校学生会工作。
16. 组织全校校园文化的各项活动。
17. 领导全校学生志愿者协会,组织有关活动。
18. 做好统战工作。
19. 其它有关学生、青年的工作。
 
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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