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7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的有关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精神,现转发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一、具体申报通知详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通知 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nopss.gov.cn) 二、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繁荣中国学术,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三、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