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2
按照《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关于为高校应届毕业生来(留)津提供集中办理服务的通知》的要求,根据我校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理模式按照优化流程、高效便捷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校审核、公安机关集中受理、北方人才市场全程代办的模式,为高校应届毕业生来(留)津提供集中办理服务。二、办理范围和申请时间普通高校符合毕业条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生,均可在毕业学年提出集中办理申请。每年于6 月、12 月两批次集中办理,学生申请时间一般不晚于取得毕业证前10个工作日。三、落户工作 (一)本学期办理时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户籍工作办理时间安排如下: 2021年12月15日 17:00前(二)办理流程 1.申请办理“海河英才”落户的学生,由学院组织填写附件1《个人委托承诺书》,学生本人填写承诺书并签字确认后交回学院。 2.在学期间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 (1)由学院组织填写附件2《本市高校毕业生留津落户名册(户口在学校)》,并按照时间安排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保卫处。 (2)保卫处汇总材料后统一报送至北方人才所属分部,由北方人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