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5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市教委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和第十五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高函〔2021〕2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学校将组织开展天津市第十五届教学名师奖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且已获得校级教学名师奖的专任教师(已退休的教师不在本次参评范围内),已获得市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重复申报。 二、推荐名额及奖励办法 天津市教学名师奖表彰名额为20名左右, 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获奖教师由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选条件 (一)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教授职务;近三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 (二)其他条件依照《第十五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