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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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28
    按照天津教育科研网通知,拟定于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对天津教育科研网天津大学核心节点设备进行更换,时间为1月29日上午10:00-下午16:00,在此期间我校校园网将中断运行,学校网站不能对外访问。 特此通知,请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安排。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师生谅解。 党委网信办2020.1.28
  • 2021-01-27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非通用语种支持计划、非通用语种师资提升计划》《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选派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学校项目选派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与对象 1.我校在编在岗的国别区域研究人才 (1)选派研究国际区域问题教学科研人员,特别是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培育基地教学科研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特别是“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研究。 (2)选派从事国别与区域研究的科研团队以“项目组”形式派出:本计划可采取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 2.我校在编在岗的非通用语种外语人才 支持非通用语种专业教师培养,主要支持除英语、法语、德语、俄语、日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以外的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 选派非通用语种在职教师赴国外研修、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支持选派拟作为非通用语种教学人员培养的英语或其他相近语种专业教师赴国外进行非通用语种专业研修或攻读非通用语种专业学位。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赴国外攻读博士
  • 2021-01-27
    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已启动,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和我校项目选派要求,现转发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选派对象 (1)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科研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 (2)我校在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教师、科研人员。 2.选派类别及时间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3.派出渠道 申请人可通过不同渠道派出:一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二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对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赴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
  • 2021-01-27
    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已启动,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和我校项目选派要求,现转发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选派类别及时间: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2.派出渠道:留学人员主要通过国内推选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取得邀请函并派出。 3.经费支持: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选派办法 详见国家留学网《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申请人须同时满足我校国外访问学者派出的项目条件。项目选派办法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43。 三、工作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4月10日-15日。 在此之前请申请人及时查看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自行或通过所在部门协助对外联系,取得外方邀请信,按要求准备材料并及时填报。项
  • 2021-01-26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6号)和我校关于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精神,现转发申报通知,具体如下: 1、具体通知详见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网站(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101/t20210125_511034.html)。 2、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研究回答新发展阶段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更好引领推动高校加快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全面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
  • 2021-01-24
    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市教委 市科技局 市科协关于举办首届天津市“大学------中学”科普创新大赛的通知》,请参赛人严格参照通知中规定的要求进行报名,各单位组织遴选,择优向学校推荐。请各单位于2021年3月5日17:00前将推荐《报名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tjfsu.edu.cn, 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报名表》2份、《汇总表》1份,连同初赛录像视频(刻制光盘,注明单位)一并报送科研处,不接受个人报名。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和学生报名参赛,以进一步营造我校良好的科研氛围,提升我校教师和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联系人:赵锦 电话:23281984 科研处 校团委 2021年1月23日 转发通知如下: 市教委 市科技局 市科协关于举办首届天津市“大学------中学”科普创新大赛的通知 津教科函〔202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给孩子们的梦想插上科技的翅膀”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全域科普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
  • 2021-01-22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发布的《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办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精神,现转发申报通知。 具体时间和要求安排如下: 1、通知具体内容详见网站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1/0120/c219469-32006350.html)。 2、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体系,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3、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重点项目35万
  • 2021-01-22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发布的《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办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精神,现转发申报通知。 具体时间和要求安排如下: 1、通知具体内容详见网站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1/0120/c219469-32006359.html)。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体系,推动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3、2021年度共发布35个重大项目招标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1项中标课题。资助额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实行网上申
  • 2021-01-21
    详情请查看链接http://nic.tjfsu.edu.cn/info/1063/116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