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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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2-29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科研统计工作,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科研信息采集工作,请我校所有教职员工将本人2023年度所取得的各项科研业绩填报到“天津外国语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科研信息将作为我校成果评奖、职称晋升、年度考核的依据,请务必按时、按要求进行填报。如因教师个人未及时录入信息导致个人或单位科研数据不准确等后果,由教师本人和所在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一、信息采集、审核时间 信息采集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在此时间之前录入个人在2023年度完成的所有科研业绩信息)。 信息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在此时间之前完成个人录入信息的机构最终审核或学校审核)。 二、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负责人认真组织和落实科研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每位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个人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所有科研信息的填报工作,填报人需将纸质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单位进行机构审核。如有教师2023年发表论文由于未收到纸质期刊导致无法按规定时间录入系统,可等收到纸质期刊后及时进行补录并完成审核。 2.请各单位负责人参照《单位科研信息审
  • 2023-12-28
    各二级党组织: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纠“四风”树新风,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作以下提示: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要持续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管党政治责任,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十严禁十不准”纪律要求。各二级党组织“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对党员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作风建设,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深化教育提醒,筑牢思想防线。要认真传达学习上级通知要求,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强化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和正面典型示范引领,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师以案为警为鉴为戒,自查自纠自警自省,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厚植清正廉洁价值理念,节日期间紧绷纪律规矩之弦,正身正心,廉洁过节。 三是强化贯通协同,严肃追责问责。要着力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教育引导的力度,精准研判“四风
  • 2023-12-26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我校元旦放假安排与国家节假日安排一致。2023年12月30(星期六)至2024年1月1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调整教学安排,做好教学组织工作。 放假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值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遇有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平安度过假期。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26日      
  • 2023-12-22
    详情请见“办公系统”。
  • 2023-12-22
    详情请见“办公系统”。
  • 2023-12-20
    详情请见“办公系统”。
  • 2023-12-20
    各单位、各部门:近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冬春消防安全防控工作的通知》(津安办〔2023〕29号)、《关于近期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今年以来,发生“4·17”浙江金华火灾、“4·18”北京长峰医院火灾、“6·21”银川烧烤店爆炸、“11·16”山西吕梁等多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严重损失。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校按照市教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今冬明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周红蕾、校长陈法春任组长,主管安全工作副校长程国毅任副组长,各二级单位(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为落实好市安委、市教育两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和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结合我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我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当前我市已进入各类安全风险不断积累、集中显露时期,火灾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发展与安全,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