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1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市教委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和第十七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高函〔2023〕22号)文件精神,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组织开展天津市第十七届教学名师奖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评选范围为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且已获得校级教学名师奖的专任教师(已退休的教师不在本次参评范围内),已获得市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重复申报。二、推荐名额及奖励办法天津市教学名师奖表彰名额为20名左右,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获奖教师由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选条件(一)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教授职务;近三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每年不少于64学时。(二)其他条件依照《第十七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重点向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公共课的教师倾斜,向长期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实习实训教学的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