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实《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开展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及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验收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切实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有效实施,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开展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的通知》(津教党办〔2019〕40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2年高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精品项目分为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育人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采取自愿原则,结合工作实际进行项目申报,申报条件如下: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等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专业教师、管理人员均可),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能独立开展或组织开展相关实践创新和理论研究。
2.申报高校需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提交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包括明确项目团队、前期基础、建设规划、条件保障等内容,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支撑说明材料。
3.已承担精品项目尚未结项高校,不得申报同类型项目;已获得立项的精品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原则上每校每类限报1项。
(二)材料要求
1.项目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够体现学校培育成果的支撑材料,可以是视频、PPT、图片、报刊等。项目相关图片提供不超过5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其他辅助资料不要超过2种。
2.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8月20日之前报送申报表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到学生处邮箱students@tjfsu.edu.cn,经学校评审后加盖公章报送纸质版材料。所有材料电子版需刻制成光盘,和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18698063791
学工部
2021年7月27日
附件: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书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结项报告书
3.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执行变更情况申请表
4.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建设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