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级学生缴纳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1-10-04 阅读量:25


全体2021级新生:

根据《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1〕86号),全体2021级新生需缴纳在校期间的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预科生的缴费金额如下:

学生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