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上报2022年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信息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2-03-18 阅读量:6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市教委《关于对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育工作者颁发纪念证书、纪念章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教委人[2003]2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年从教三十年教职工的统计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计算工龄截止日期:至2022年8月31日参加教育工作满30年的教职工(已取得30年教育工作者证书的除外)。

2.计算办法:按照《关于对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育工作者颁发纪念证书、纪念章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教委人[2003]2号)文件执行,见附件1。

3.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交所在部门;各部门审核无误后,汇总填写《从事教育事业三十年人员名册》(附件3);各部门于3月24日(周四)17:00前将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送人事处师资科,文件名为:**单位申报从教三十年材料,纸介盖章版待开学后报送。

4.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13820317295,23282839

邮箱:rsc@tjfsu.edu.cn

附件1:《关于对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育工作者颁发纪念证书、纪念章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教委人[2003]2号)

附件2: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基本情况表

附件3:从事教育事业三十年人员名册

人事处

2022年3月18日


_附件1:津教委人[2003]2号文件

_附件2: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基本情况表

_附件3: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