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本着把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原则,出于尽可能为学生提供出国学习交流机会的初衷,在国外大学同意继续接收国家公派生、校际交流生的前提下,学校将继续选派学生2022年秋季到国外高校交流学习。同时,出于平安留学的考虑,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提醒公派留学和校际交换学生注意以下事项:
1.公派留学人员应在资格有效期内派出。除《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情形,以及《关于2021年因疫情未按期派出人员延期派出相关事宜的通知》的措施外,不再统一延长资格有效期。请提醒今年及往年录取人员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根据自身及留学目的国、留学单位实际,在资格有效期到期前及时派出。
2.拟出国留学人员在出国前应尽可能接种新冠疫苗,实现“应接尽接”,构建起免疫屏障,确保自身人身安全。
3.由于全球疫情持续反弹,2022年秋季学期能否按计划派出校际交流生赴国外院校进行交流学习,将严格遵照我国和接收院校所在国出入境管理规定和双方院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拟出国留学人员应身心健康并已完全征得家长同意,对在国外学习、生活风险有充分估计和判断,特别是要充分认识各国疫情对选派工作带来的不可预测性和由此造成的变化,并自愿对参与本项目风险、出国学习、生活意外负责。学生本人在派出前,学生及家长必须签署国外学习承诺书并购买国外保险。
5.拟出国留学人员在经过考核后所获得的选派推荐资格均为“拟选派”资格,最终是否派出,由学校根据届时国内外疫情形势及相关政策研判,并与外方接收学校商议后确定。
6.全球新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外方院校有可能取消或减少交流学生的名额,或改变交流学生的授课方式,拟出国留学人员要提前知悉相关风险。我校也会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应疫情管控的规定调整交流学生项目的安排。
7.拟出国留学人员在出国前应充分了解《天津外国语大学本科学生参加国(境)外交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津外大校〔2019〕1号)、《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参加国(境)外交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津外大校〔2019〕4号)、《天津外国语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管理办法》(津外大校〔2019〕98号)和《天津外国语大学学生国(境)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津外大校〔2019〕100号)等制度规定,严格遵守我国和留学所在国(地区)的法律以及就读学校规章制度,接受我校和交流学校的管理。
8.为保障我校与外方大学合作的可持续性以及不造成名额浪费,拟出国留学人员在获得学校推荐、公示或国外高校录取资格后,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退出交流项目,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在校期间继续参加其他交流项目的资格。高年级学生参加交流项目前应充分了解因出国(境)而引起的学业时长变化等情况,以不影响其在我校正常毕业(弹性学制年限内)为前提,先行处理好与毕业、升学、就业等相关的事宜。
9.所有拟出国留学的学生在出国前必须办理离校手续,并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批,以便精准掌握出国学生的情况,确保我校在海外留学生的安全。各教学科研单位务必做好学生出国前报备工作,安排学生于出国前至少一周办理相关手续。
10.学生出国前,派出学生单位需将附件1-4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统一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如遇假期,可暂提交电子版,开学后报送纸质版。
11.学生出国前,派出学生单位需做好拟出国学生的行前培训及派出指导工作。为切实做好出国留学人员数据统计和管理工作,请派出学生单位广泛应用平安留学在线培训平台开展行前培训,要求本部门所有拟出国留学人员注册登陆平台,完整准确填写个人资料,并在线学习培训课程。平安留学在线培训平台PC端(http://palx.cscse.edu.cn)已更新“个人资料填报”功能(留学人员登陆平台后将自动弹出个人资料填报窗口,或于“学习中心”菜单中选择“个人资料填报”功能)。平台微信小程序相关功能也将随后更新,届时可方便扫码填报个人资料,请派出学生单位和拟出国留学人员敬请关注平台PC端通知。
12.自2021年6月起,我校已取消公派出国(境)交流学习学生转单手续。若涉及办理退宿、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暂停组织关系等必须由本人办理的手续,则必须由学生本人到相关部门办理,未按要求办理的,不予保留学籍及认定学分。其中,赴国(境)外参加交流项目的学生,均需按照《天津外国语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管理办法》(津外大校〔2019〕98号)的规定,缴纳出国(境)期间的学费。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附件1-4进行审核后,向派出学生单位出具《出国学生缴费通知单》,请派出学生单位通知出国学生按照缴费金额及流程缴纳相应学费。财务处网站缴费流程:(1)登录财务处网站http://cwc.tjfsu.edu.cn/;(2)点击“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登录后核对个人信息无误后缴费,缴费成功后可到财务处领取缴费收据。其他要求详见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关于简化办事流程、取消公派出国(境)交流学习学生转单手续的通知http://news.tjfsu.edu.cn/view.jsp?id=31455&newstype=2&pagenum=2
13.学校相关职能处室将严格按照国家疫情防控工作政策要求开展工作,密切关注国外合作院校及其所在国家临时外交处置措施,合理组织开展2022年秋季国家公派生、校际交流生报名、二级学院遴选等各项工作。
14.以上原则和注意事项与具体项目的要求相冲突时,以具体项目的要求为准。
联系人:田老师 李老师
工作时间联系电话:23285650。暑假期间联系电话:13752225903(田老师)、13820372769(李老师)
附件:
1.派出学生名单
2.天津外国语大学派出学生登记表
3.天津外国语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责任书
4.天津外国语大学学生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出国(境)交流承诺书
5.天津外国语大学出国(境)交流学生行前教育手册(请向学院索取,并上交签字页)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7月9日
_附件4 天津外国语大学学生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出国(境)交流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