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推荐天津市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的函》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 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2-09-27 阅读量:9


各单位、各部门:

日前,中宣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的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加强文艺评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照中共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的工作要求,现在我校推荐天津市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工作通知如下:

1.推荐条件,请按照附件1《关于推荐天津市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的函》中所列要求进行推荐。

2.推荐程序,请各单位对推荐人员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填写附件2《天津市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由本单位、本部分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将Word版和签字盖章后的PDF版,于9月28日下班前发送党委宣传部邮箱(xcb@tjfsu.edu.cn)。

党委宣传部 科研处

2022年9月27日


_附件1:关于推荐天津市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的函

_附件2:天津市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