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已启动,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选派办法和我校出国研修要求,现将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选派对象
(1)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科研人员。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2)我校在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教师、科研人员。
2.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3.派出渠道
申请人可通过不同渠道派出:一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二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4.经费支持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
1.符合《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来校工作满2年。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
5.自费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还应提交导师同意函,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6.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7.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派出者,还应满足具体合作渠道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安排
1.前期准备
请拟申请人及时查看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按照《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尤其尽早取得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2.网上申报
2023年该项目网申时间为3月10日-20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填报。
3.部门审核推荐
申请人系统填报并上传材料后暂不网上提交(提交后无法修改),将系统导出的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一套提交所在部门,所在部门应对申请人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1.申请人综合素质。包括申请人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经历及能力、综合表现、国际交流能力(含外语水平)和发展潜力等;2.国外拟留学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及国际认可度;3.国外导师的学术背景、领域内影响力。4.出国留学必要性和学习计划的可行性;4.回国后的使用计划等
如无问题,在《单位推荐意见表》出具有针对性的部门推荐意见。
4.学校审核推荐
部门审核推荐后,将申请人系统中导出的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部门审核盖章),连同部门出具的《天津外国语大学教职工境外进修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并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审核,待审核无误后个人网上提交信息,学校出具推荐意见。
2023年3月20日前请将相关材料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睦南道28号院202室)。
项目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23282839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