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推荐教育系统人选参加第八届天津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3-02-02 阅读量:8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推荐教育系统人选参加第八届天津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见附件)要求,请各二级党组织从实际出发,依据评选条件,从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中任选一类、推荐1名候选人(5选1,不可兼报),师生不限。往届当选者不再参加本届评选,往届提名奖获得者可再次参加本届评选。如有申报,请经过二级党组织审定,于2月4日前将推荐表发送党委宣传部邮箱,其他事迹材料和电子照片等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于2月6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学校将择优向市教育两委推荐先进典型候选对象。

联 系 人:韩飞

联系电话:13512245625

联系邮箱:xcb@tjfsu.edu.cn


附件_关于推荐教育系统人选参加第八届天津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