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上报2023年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信息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3-02-28 阅读量:10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市教委《关于对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育工作者颁发纪念证书、纪念章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教委人[2003]2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申报通知,为做好我校2023年从教三十年教职工的统计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计算工龄截止日期:至2023831日参加教育工作满30年的教职工(已取得30年教育工作者证书的除外)。

  2.计算办法:按照《关于对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育工作者颁发纪念证书、纪念章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教委人[2003]2号)文件执行,见附件1

  3.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交所在部门;各部门审核无误后,汇总填写《从事教育事业三十年人员名册》(附件3);各部门于39日前将附件2、附件3纸质盖章版提交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邮箱:rsc@tjfsu.edu.cn

  4.联系人:冯火魁   联系电话:23282839

  

附件1《关于对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育工作者颁发纪念证书、纪念章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教委人[2003]2号)

  附件2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基本情况表

  附件3从事教育事业三十年人员名册

 

 

人事处 

          202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