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4-02-06 阅读量:59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市教委《关于启动2024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要求,为用好相关专题学习资源,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我校将组织开展2024年寒假教师研修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全体教职工

二、研修时间和研修平台

时间:2024年2月1日至3月31日

研修平台: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2024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网址: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winter2024/

注意:以往一些老师学习后无法获得证书,原因是进入平台后学习的内容是基础教育模块,而非指定模块。请务必使用以上网址,在高等教育模块进行学习。

具体操作指导可查看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home/others/2024-01-18/836.html

三、研修内容

本次寒假学习专题为教师提供3门课程:弘扬教育家精神 勇担强国建设使命、关爱教师 提升从教幸福感、做大国良师 育强国人才,每门课程提供多个学习资源

四、学时认定

完整学习所选视频后,可获得该视频对应的认定学时。每门课程最多获得2个认定学时,获得6个认定学时,平台将为教师提供电子学习证书。获得6个认定学时后,您可继续学习,平台将继续记录您的学习时长。

自2024年3月1日起,电子学习证书开放下载。

五、有关要求

1.教师持电子学习证书,向所在部门证明已获得培训学时,可作为我校2024年度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时。

2.开展寒假教师研修,是教育部推动教育数字化,进一步促进各级各类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用好平台资源,统筹好“平台”寒假教师研修专题与本部门教师培训计划的衔接,鼓励引导教师积极参与。

3.各单位、各部门需将组织教职工开展学习情况,于3月15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人事处汇总后报市教委。

联系人:冯火魁,13820317295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