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学习贯彻《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工作会暨2024年度人才工作推动会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4-03-14 阅读量: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将促进人才发展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3月11日下午,我校在行政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学习贯彻《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工作会暨2024年度人才工作推动会。校党委常委、副校长余江出席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人事处介绍了《条例》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人才需求所提出的系列政策亮点和有效措施,就人才培养、开发、引进、流动、使用、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内容进行了解读。

余江结合学校人才现状及发展目标,就下一阶段人才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强化人才意识,把握人才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单列成章,统筹谋划、一体部署。《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作为本市首部促进人才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对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助力实施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我校人才工作的难点、堵点和痛点,深入分析人才竞争形势与存在差距,增强紧迫感,加强引才用才的系统谋划。二是用好政策,完善制度,推动人才的“内培外引”。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及天津市人才政策,把握机遇,积极完善学校人才制度机制,通过出台人才支持计划、完善绩效激励制度,强化政策资源供给,有效推动学校人才内培外引工作。三是要压实责任,建立机制,攻坚克难,力争突破。各学院要夯实主体责任,强化校院联动,落实人才考核指标和公开招聘月报工作机制;要主动作为,多方接触,推动人才工作良性循环,力争通过人才工作论坛等平台实现我校人才工作新突破。

会议部署了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工作,通报了本年度公开招聘进展情况。

人事处、研究生院、教务处、科研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内合作与校友联络工作处负责人,以及各学院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内容审核/冯鹏 窦文彤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