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校领导带队赴天津海事法院交流

来源:求索荣誉学院 发布时间:2025-04-25 阅读量:10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强化涉外法治人才的协同培养,天津外国语大学党委书记周红蕾副校长余江,率学校相关负责同志前往天津海事法院,开展交流活动。天津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海玲,副院长石福新,以及相关负责同志参与座谈。



钱海玲对天津外国语大学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天津海事法院的业务特色。她指出,作为我国11家海事法院之一,天津海事法院专业性与涉外性突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沿线国家间的贸易、航运等合作迅速增长,对海商海事人才的需求显著提升。天津海事法院与天津外国语大学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高度契合,优势互补。此次双方开展战略合作,也是落实天津市政法委书记衡晓帆同志调研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她希望双方在海商海事法律人才培养、咨政科研、外国法查明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搭建海事法律研讨合作平台,充分发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教学实践基地”的积极作用,共同为天津港产城融合发展输送精通外语、熟悉经贸、擅长法律、了解航运的高质量涉外法律人才。


周红蕾介绍了天外多语种、多学科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她表示,天津外国语大学拥有31个外语语种,同时设有经贸、法律等25个非语言专业,坚持“外语+”“专业+”的复合人才培养模式,始终将人才培养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紧密结合。众多优秀校友活跃在外交外事、外经外贸、法律、教育等各个领域,学校师生也是天津市各类大型涉外活动、会议的主要语言服务力量。天津海事法院与天外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海事法院经验丰富的法官已走进学校课堂,与学校的教师共同开展海商海事相关法律课程的教学。她期望通过此次战略签约,双方能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领域进一步深化合作。我校将充分发挥多语种多学科、9个海外孔子学院与众多海外友好院校、教育部区域与国别研究中心的优势,积极支持天津海事法院的业务发展;天津海事法院也将凭借丰富的实践案例、数据,以及经验丰富的法官,为学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持。




随后,副校长余江和副院长石福新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共同为“天津外国语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教学实践基地”挂牌。



此次与天津海事法院的战略合作,是学校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助力天津港产城融合发展、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四个高地”建设、加速“四高一外”人才培养的具体举措。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构建产学研一体化的育人机制,开启海商海事法律人才培养的新篇章。


校办公室、科研处、教务处、国际关系学院、求索荣誉学院等相关同志陪同参加了此次交流活动。


(通讯员/曹祎 内容审核/冯鹏 蒋天皓 韩芳)

(网页编辑/张明慧 庞轶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