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申报工作通知 (津教科规办〔2025〕05号)和我校关于做好此项工作的精神,现转发申报通知。具体时间和要求如下:
一、通知具体内容详见网站公告
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5583038830388
二、专项目的
终身专项面向教育强国建设重大部署、重点任务和综合改革实践需要,围绕引领和服务学习型城市和学习型社区建设、完善国家开放大学体系、建好国家老年大学、加强学习型社会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建好国家数字大学等战略任务开展研究,突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突出数据支撑,为构建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提供决策支撑。
三、资助额度
专项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有关管理规定。
2.专项主要面向开放大学和高等学校,部委直属单位,省级以上研究机构、党校(行政学院)等机构的研究人员申报。
3.申请重大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团队成员须包含开放大学在职教学或科研人员。
4.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上统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上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成员不得申请专项。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终身专项,须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终身专项。
五、工作安排
本年度终身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报材料可从平台或网站下载。
申请人及所在单位网上集中申报和审核提交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零时至5月30日17时。具体时间安排为:
1、2025年5月28日(周三),申请人请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打印1份交至科研处,同时提交纸质签章版《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
2、2025年5月29日(周四),学校完成申报材料审核,统一为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并为申请人提供盖章页扫描文档;
3、2025年5月30日(周五)12:00前,申请人请登录平台提交盖章的《申请书》和PDF版本的《活页》。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好本次申报工作,严把政治质量关和学术质量关。
附件1-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指南——终身教育.docx
附件2-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3-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活页.doc
附件4-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
科研处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