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转发关于2026年度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5-10-02 阅读量:10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2026年度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和我校关于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精神,现转发申报通知,具体如下:

一、具体通知详见:

http://www.tjysyjs.cn/#/detail/2ba13cd8edb34e15bc355ac2ddbf95a9/1cc8433335c94c808c9b2111936d794d/%E7%A7%91%E7%A0%94%E7%AB%8B%E9%A1%B9/%E6%9C%AC%E5%B8%82%E7%AB%8B%E9%A1%B9/5d13dee1775448b2bbe14bc588cef9cd/list-science

二、指导思想

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遵循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着力推进艺术学科体系建设,为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实践指引、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

三、项目设置

2026年度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对艺术科学发展起关键性作用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研究,以及我市文化艺术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对推进艺术科学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研究,以及对推动我市文化艺术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研究。

四、申报条件

凡在我市高等院校、文化艺术单位从事艺术科学研究和实践工作的人员均可申报。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路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

(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具备从事专业研究的各项条件,能够切实从事具体研究工作,学术信誉良好,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四)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同一课题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在内)不得超过5人,且须征求本人同意签字确认。项目组成员不得随意增减。

(五)国家级和省部级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省部级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五、申报说明

(一)申报“一般项目”,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名称表述须科学严谨、简明规范,不加副标题。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必须从《2026年度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重点项目选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附件1)中选择,且必须以该课题题目与所标注成果形式申报。

(二)“学科代码”参照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办发布的《2026年度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学科代码》(附件2)。

(三)预期成果分为专著、研究报告两种形式。

专著不得少于10万字(不含阶段性成果),研究时限不得超过两年,且项目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公开发表论文2篇。

研究报告不得少于3万字(不含阶段性成果),研究时限不得超过两年,且项目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

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新版)、南京大学CSSCI来源核心期刊目录(新版)所收录期刊。核心期刊增刊不视为核心期刊。

申报人只能选择并标注一种预期成果形式。同时选择两种及以上的视为无效,取消参评资格。

(四)项目设计论证字数不得超过3500字,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否则直接视为无效,取消参评资格。

(五)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报的,须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与区别。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重复申报或申请结项。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立项的将作撤项处理。

(六)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坚持质量第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经公示、报审后正式下达立项通知书。申报人所提交的《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即成为鉴定结项的主要依据。

(七)凡以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只可标注项目唯一的课题编号,发表论文须与课题紧密相关且正式见刊后方可申请结项。

(八)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出版;经批准同意结项后出版的成果须报送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1套样书。

六、时间安排

20251015日(周三)上午10点前,请各单位统一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至科研处工作邮箱(keyanchu9281@tjfsu.edu.cn):《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项目设计论证》(活页)(附件4)、《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数据表》(附件5)。

待上级管理单位审核通过后,再打印报送纸质版材料:《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一式三份,《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6)一份。所有材料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左侧装订,科研处统一报送。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一经发现或查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将由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办对申报人给予警告,取消申报资格或作撤项处理,有关资助将全部予以追回,必要时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逾期未能完成研究任务的,上级管理单位将作撤项处理,有关资助将予以全部追回。

(三)各部门应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特别是申报资格、申报内容的真实性、选题、项目设计与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完成任务的必备条件等。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1:2026年度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重点项目选题指南.docx

附件2:2026年度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学科代码.doc

附件3: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2025年修订).doc

附件4: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设计论证.docx

附件5:2026年度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数据表.doc

附件6: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相关管理文件.zip

附件7: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doc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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