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转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公告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5-12-29 阅读量:10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的有关通知和要求,以及我校关于做好此项工作的精神,现转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公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安排如下:

一、具体申报通知详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5/1226/c431028-40633279.html)。

二、招标工作总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组织社科界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思想观点、重大战略部署,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一批有理论深度、有实践价值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三、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专项招标共确定124个招标选题(详见附件1),根据投标情况和课题质量,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每项资助经费60—80万元。

四、申报程序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于202626日零时至1017时开放。系统开放期间,投标人可登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待学校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2、请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填写《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投标书》(附件2),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研究问题、总体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字数超过投标书》限定要求

五、提交材料与时间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网络申报,投标人在线申报并提交《投标书》纸质扫描版。

1、请投标人在202629日(周)前完成在线填报,学校审核后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并反馈投标人。

3、请投标人在2026210日(周11:00前再次登录系统,提交完整版《投标书》,学校审核通过后视为申报有效。

所有申报材料,科研处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具体要求,完成汇总及上报工作。

六、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选题(附件1)投标,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5年12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研究问题、总体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字数不得超过《投标书》限定要求。

2、投标人要着眼服务国家需求,树立目标导向,增强问题意识,课题设计要突出研究重点,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3、投标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人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4、投标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要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发挥重大课题在科研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

5、投标人须提交2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最具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

1.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重大专项招标选题.docx

2.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投标书.docx

3.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doc


科研处

2025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