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非通用语种人才支持计划、非通用语种师资提升计划 选派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布时间:2026-01-13 阅读量:10


各单位、各部门:

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非通用语种人才支持计划”“非通用语种师资提升计划选派工作已启动,具体通知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997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选派办法和学校工作要求,现将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1. 项目类别与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2. 资助情况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资助赴国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获批期限内学费,学校资助一定的研修经费。

二、申请条件

1. 项目申请人,须同时满足国家留学基金委该项目申请条件与学校《教职工进修管理办法》(津外大校〔2023〕58号)相关规定。

2. 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录取通知书/正式邀请函。

三、工作安排

(一)个人前期准备

请拟申请人仔细阅读项目申请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基金委项目简章的要求,自行或通过所在部门协助对外联系,及时取得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书或外方邀请函,做好申请材料准备。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二)网上申报

该项目网申时间为3月10日16日符合项目条件及学校派出条件申请人,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填报。

网申平台网址:https://sa.csc.edu.cn/student

申请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派出的,按照以上项目申报时间进行申报,申请纳入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的,由相关单位根据遴选通知或相应选派指南进行选拔推荐。

(三)部门审核推荐

申请人系统填报并上传材料后,暂不提交网申(提交后无法修改),将系统导出的申请表相关附件材料提交所在部门所在部门对申请人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等考察无问题后,填报附件相关表格出具部门推荐意见。

(四)学校审核推荐

部门审核推荐后,3月17日(周二)前提交学校审核。教师项目提交附件1、2至人事处,学生项目提交附件3、4、5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过学校审核的申请人提交网申,学校出具推荐意见,并报上级受理部门审核。


教师项目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23282839

学生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23285650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113


附件1.天津外国语大学教职工国内外进修申请表.docx

附件2.天津外国语大学教职工出国留学人员部门推荐意见表.docx

附件3.天津外国语大学派出学生登记表.doc

附件4.天津外国语大学派出学生名册.xlsx

附件5.天津外国语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审核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