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非通用语种人才支持计划”“非通用语种师资提升计划”选派工作已启动,具体通知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997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选派办法和学校工作要求,现将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1. 项目类别与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2. 资助情况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资助赴国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获批期限内学费,学校资助一定的研修经费。
二、申请条件
1. 项目申请人,须同时满足国家留学基金委该项目申请条件与学校《教职工进修管理办法》(津外大校〔2023〕58号)相关规定。
2. 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录取通知书/正式邀请函。
三、工作安排
(一)个人前期准备
请拟申请人仔细阅读项目申请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基金委项目简章的要求,自行或通过所在部门协助对外联系,及时取得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书或外方邀请函,做好申请材料准备。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二)网上申报
该项目网申时间为3月10日至16日。请符合项目条件及学校派出条件的申请人,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填报。
网申平台网址:https://sa.csc.edu.cn/student
申请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派出的,按照以上项目申报时间进行申报,申请纳入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的,由相关单位根据遴选通知或相应选派指南进行选拔推荐。
(三)部门审核推荐
申请人系统填报并上传材料后,暂不提交网申(提交后无法修改),将系统导出的申请表、相关附件材料,提交所在部门。所在部门对申请人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等,考察无问题后,填报附件相关表格出具部门推荐意见。
(四)学校审核推荐
部门审核推荐后,于3月17日(周二)前提交学校审核。教师项目提交附件1、2至人事处,学生项目提交附件3、4、5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过学校审核的申请人提交网申,学校出具推荐意见,并报上级受理部门审核。
教师项目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电话:23282839
学生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23285650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1月13日
附件2.天津外国语大学教职工出国留学人员部门推荐意见表.docx
附件5.天津外国语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审核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