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与有关阿拉伯语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学生赴相关国家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选派类别: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留学期限:5-11个月
选派专业:阿拉伯语专业
请相关单位按照互换奖学金推荐计划(附件)择优推荐留学候选人。
二、资助内容
外方政府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互换奖学金项目出国留学人员补贴。
三、人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本科插班生申请时年满18周岁(2008年4月1日以前出生),申报时需为大一至大三年级学生(派出时为大二至大四年级);录取时优先考虑申报时为大二年级的学生。品学兼优,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6.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四、工作要求
相关学院按照人选条件进行选拔推荐工作,经公示后确定被推荐人选,并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指南、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等,可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项目检索”专栏查询和下载。
2.指导和组织被推荐人选于3月10日0时-4月1日14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请选择有关阿拉伯语国家的互换奖学金。
3.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4.请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10日16:00前将报名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到国交处。
五、录取与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外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外方通知为准。未被录取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其派出事宜。被录取人员的派出时间一般为2026年7至10月,具体以外方通知为准。
六、联系人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王老师(电话:022-23285650)
电子邮件:studentexchange@tjfsu.edu.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28号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1月25日
附件:
附件1:2026年度与有关阿拉伯语国家互换奖学金推荐计划.docx
附件2.天津外国语大学派出学生登记表
附件3.天津外国语大学派出学生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