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6年度智库项目(市级调研课题专项)申报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此项工作的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通知详见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
https://www.tjskw.org.cn/tzgg/system/2026/02/12/030016370.shtml
二、课题指南
本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紧紧围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扎实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确定研究方向。各部门要加强宣传,积极组织本部门研究力量进行申报,开展调查研究,按时完成课题研究和成果上报。
三、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务职级),具有主持或独立开展实质性研究、撰写高质量决策咨询报告的能力和时间。课题组成员要有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或研究成果,对现实情况有深入了解。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报。在研或正在申报程序中的国家级课题和省部级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年度项目申请;在研或正在申报程序中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项目申请。天津市社科规划委托项目及另作要求的项目除外。
3.课题申报可以课题指南为题,也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以课题指南为方向,自主选定研究题目。鼓励理论研究单位与实际工作部门加强合作,开展跨学科研究。
4.课题负责人应如实填写申报信息,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凡在申报和评审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成果形式和完成时限
1.课题须在2026年年底前完成。结项时应提交相应调研报告作为最终成果,不少于1万字;在此基础上,形成不超过4000字的决策咨询报告。课题研究期间,要紧紧围绕天津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选好切口,加强实地调研,运用数据和典型事例深入剖析问题及成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或具体举措。
2.未经立项单位同意,课题成果不得公开发表或作他用。凡以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国家和其他省部级项目资助字样。未按规定标注的或标注多个项目信息的,不能作为该项目成果申请结项。
五、工作安排
1.申报材料
(1)申报书(附件2)。2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2)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活页)(附件3)。5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3)申报课题汇总表(附件4)。只提交电子版。
(4)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5)。1份,只提交纸版。
2.申报材料电子版请按以下格式命名:
(1)申报材料文件夹命名为“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课题名称”。
(2)《申报书》命名为“课题名称+申报书”;《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活页)》命名为“课题名称+活页”。
3.报送安排
时间:3月10日(周二)
附件:
附件1-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6年度智库项目(市级调研课题专项)课题指南.doc
科研处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