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天津市社科工作办发布的《2026年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新时代伟大成就实践教学研究专项申报公告》和我校关于做好此项工作的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思政课建设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聚焦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突出理论联系实际,着眼增强思政课感染力和吸引力,组织开展新时代伟大成就实践教学专项研究,赋能思政课教学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思政课立德树人、铸魂育人质效,引导青年学生深刻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二、研究专题
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科学理论体系中的“十三个方面成就”,确定13个专题研究方向(附件1)。
三、申报对象
实践教学研究专项面向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含中央驻津高校、中国民航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开放大学、天津市属高职院校和民办院校)在职专兼职思政课教师(含参与思政课教学的专职辅导员)。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3.须实际从事思政课教学工作,具有教学研究能力且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原则上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二)课题申报具体要求
1.申请人可结合自身教学专长,选择1个专题研究方向进行申报。
2.申请人须为课题的实际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实践教学研究专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实践教学研究专项其他专题申报。可个人独立申报,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课题组成员,每个专题课题组成员不超过3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个专题。
3.各高校申报总数限13项,且每个专题限申报1项。
4.申请人须在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有关申报信息,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并向有关单位通报,3年内不得申报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5.课题研究成果全部知识产权归天津市社科工作办,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发表或用作其他用途。申请人须承诺相关研究成果可以无偿提供天津市社科工作办和天津市教育两委有关部门进行后续的开发和运用,以及可以无偿供全市高校思政课教师应用于日常思政课程教学过程之中。
五、成果形式及规范
课题研究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突出实践教学特点,推出高质量成果,助力提升实践教学工作质效。 (一)成果形式
实践教学成果报告及实践教学讲义。
(二)成果规范
1.实践教学成果报告须涵盖实践教学活动设计方案、实施情况及育人成果等主要内容,篇幅严格限定在0.5—0.8万字。
2.实践教学讲义设计应体现实践教学活动全过程和全部教学场景点位,讲义文稿内容涵盖指导语、讲解词和相应教学场景点位实拍图等方面,力求逻辑严谨、内容完整、语言精炼、数据准确、图片清晰,篇幅严格限定在1.5—2.5万字。
六、研究周期及经费
1.研究周期为6个月,自立项之日起算。项目研究期满后,由天津市社科工作办组织结项鉴定,成果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对获批立项且结项鉴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和合格等级的成果办理结项,发放结项证书并一次性拨付课题经费5000元。鉴定等级不合格的,不予结项,作终止处理,不再拨付课题经费。
七、工作安排
2026年4月27日(周一)11:00前,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送到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1)《申请书》(附件2),1份。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6份。
(3)《汇总表》(附件4),1份。
(4)《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5),1份。无需电子材料,只提交纸版。
《申请书》和《课题设计论证》要求一律机打,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汇总表》和《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A4纸打印。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严格申报资格、申报质量。
接收材料邮箱:keyanchu9281@tjfsu.edu.cn
科研处
2026年3月16日
附件:
1.附件1-2026年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新时代伟大成就实践教学研究专项研究专题.doc
2.附件2-2026年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新时代伟大成就实践教学研究专项申请书.docx
3.附件3-2026年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新时代伟大成就实践教学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doc
4.附件4-2026年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新时代伟大成就实践教学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