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预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布时间:2026-05-13 阅读量:10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我校国家留学基金委2027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学校拟于6月份组织项目申报的预评审,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该项目旨在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洞悉国际形势、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区域问题研究人才,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服务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

项目采取“项目制”申报,即“先立项,后选拔”的选派模式。申报主体为教学单位,项目获批后,获批单位组织人选推荐、派出等项目实施工作。获批项目可连续支持三年,三年可累计选派20人。

项目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鼓励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区域研究。

二、项目评审主要维度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申报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专家主要对项目的设计理念、培养模式、预计产出效果、选拔管理体制是否健全和完备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评判,主要包括:

1.项目规划及培养目标是否明确。重点评审项目是否紧密结合国别和区域研究相关专业和领域人才培养,是否有实质内容、计划安排是否合理以及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必要性。

2.国外合作院校(机构)的资质及水平

3.项目是否可以有效执行

4.申请资助规模是否合理

5.单位项目人员选拔、管理机制是否健全完善、可行;管理体系能否保障项目目标的实现。

三、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根据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需要,结合本单位已签署的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做好项目论证,可学院间、专业间联合组织项目申报。

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研究项目选派办法、常见问题解答(附件1-2),形成有效可行项目申报书,于2026年6月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3)、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4)、本单位与国外单位签署的实质性合作协议中/外文版提交至人事处,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项目联系人:孔老师电话:23282839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5月13日




附件1.2026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docx

附件2.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单位常见问题解答.docx

附件3.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报项目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