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开展2026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 支持计划第二批人员申报的通知》(留金欧〔2026〕35号)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6年该项目第二批人员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选派
7月底前,请各立项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本批次人员遴选工作,并将选派工作报告(含推荐程序、推荐结果、人选名册、公示情况)报人事处。
二、项目网申
1.材料准备
请各立项单位指导获批学校推荐人员做好网申材料准备,访学类人员申请材料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87,
硕博类人员申请材料详见: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88。
2.网申填报
9月1日0时-6日24时,请推荐人员做好网申填报工作,提交审核。
三、项目总结
9月30日前,请各立项单位系统提交年度项目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项目年度申报、录取、派出情况、主要成果、典型事例、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如未按时提交年度报告,将无法进行后续人员申请。凡未提交年度总结、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执行工作中出现较大问题或因其它原因未通过复核的项目,将停止资助。
项目执行满三年的单位,应提交项目执行期总结,总结内容应包含:对执行三年期间人员选派情况(申报、录取、派出人数)、回国情况(回国人员信息及去向)、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项目预期目标逐一比对)、初步留学效益及科研成果、国外合作方对项目的评价、主要问题、未来计划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
四、注意事项
1.请立项单位做好与国外合作方的前期沟通,务必及时取得录取通知书/邀请信、外方导师签名简历,合理做好项目执行期派出计划,每年可执行两个批次申报推荐。
2.经本项目选派的师生须同时满足国家留学基金委该项目申报条件和学校学院相关规章制度,访问学者项目注意须依托在研项目。
3.本项目最终录取结果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决定。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至被录取次年 12 月 31 日,过期无效,具体以录取通知为准。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 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被录取人员即使经批准同意放弃资格,2 年内亦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项目联系人:孔老师联系电话:23282839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