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转发关于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6-07-10 阅读量:10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天津市社科工作办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精神,现转发申报通知。具体时间和要求安排如下:

一、具体内容详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公告https://www.nopss.gov.cn/n1/2026/0708/c431030-40756095.html

二、项目宗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旨在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弘扬优良学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和打造具有学术创新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精品力作,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学者,充分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导作用。

、资助对象与资助重点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术成果。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研究深入、创新程度较高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突出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者的科研支持。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主要资助已经出版但未曾受省部级以上课题资助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显著学术影响和社会价值的著作的修订完善、重印再版。后期资助项目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少量资助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调研报告和工具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

重点资助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理论;围绕中国式现代化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事关全面深化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繁荣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国家安全体系现代化、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等方面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围绕中国历史文化、世界历史文化和人类文明发展、文化传承发展和中外文明交流互鉴、区域国别研究等领域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以及围绕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的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而取得的优秀学术成果。

、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

国家社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25万元左右。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20万元左右。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25—35万元。

、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国家社基金有关管理规定;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支持具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如申请人所在单位无科研管理部门,可委托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申报和管理。3.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原则上资助独著。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3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4.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917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36月30日-2025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5.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今年继续在哲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等7个人文基础学科试点,出版社申报范围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推荐申报出版机构(81家)。学术著作首次出版时间限定为20161月1日至20257月31日,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显著学术影响和社会价值。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结项证书标注日期202671日之前);2)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3)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申报办法

1.后期资助项目由申请人依托所在单位申报。与全国哲学社工作办公室指定出版机构已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的,可出具出版社推荐意见,在评审立项时予以适当参考。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须经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后由申请人依托所在单位申报。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须出具出版机构同意申报意见。

2.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申请书一式6份,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成果查重报告1份,须提交全文查重版。纸质查重报告可只提交数据页,查重报告全文提交电子版即可;

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

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

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2)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

①申请书一式6份,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须提交全文查重版。纸质查重报告可只提交数据页,查重报告全文提交电子版即可;

④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

⑤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3)申报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①申请书一式6份,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②学术著作6套;

③著作出版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申报时间

2026714日(周)前,请申报者将申报材料和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交至科研处,所有材料电子版发到科研处项目科信箱(keyanchu9281@tjfsu.edu.cn),科研处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主管部门。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并做好政治方向、学术价值等方面的审核。


科研处

202679

附件: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x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5.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附件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x

附件7.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