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转发关于做好2026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教育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6-07-14 阅读量:10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2026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教育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此项工作的精神,现转发申报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通知内容详见网站公告

https://onsgep.moe.edu.cn/post/view/1864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范围包括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个学科,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优先靠近”的原则,选择一个学科作为主体进行申报

2.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其中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项等级应为“良好”及以上。没有结项等级的成果,应由3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及发表文章的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5%,评审过程中不得另行出版

3.申报成果须由指定申报出版机构或指定推荐出版机构(附件1)书面推荐,出版机构须承担信誉等相应责任。已与指定申报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不得通过其他出版机构申报。

4.申报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不超过100万字。

5.申报成果原则上为独著,如合著,著作权人不得超过3申报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申报材料

2026年度《成果文库》项目实行网络申报。

1.申报人网络申报的同时还须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1份(附件2)、《成果概要活页》一式1份(附件3)、成果书稿一式1份、《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1份(附件4)。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等各类项目未入选成果为基础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附件5)。以受到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结项证明,其中包括资助类别、项目号、结项情况等关键信息。

2.《成果概要活页》和成果书稿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及合著者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或项目信息及相关背景,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全部申报材料须确保线上线下数据内容完全一致,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申报受理

申报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在线申报,并上传《成果概要活页》、成果书稿及相关材料,检查内容无误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提交。项目申报系统于83零时起开放。请申报人务必于87日(周16:00前完成系统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810日(周16: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好本次申报工作,严把政治质量关和学术质量关。



科研处

                                          2026713

附件:

附件1-指定出版机构名单.docx

附件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doc

附件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成果概要活页.doc

附件4- 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doc

附件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附件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