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转发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6-08-14 阅读量:10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此项工作的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通知详见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通知

https://www.ywky.edu.cn/article.html?id=351

二、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指南》(附件1),项目名称不能修改,研究起始时间为2027年11日。其中,重大项目拟资助经费为6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23年;重点项目拟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2年;一般项目拟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12年。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科研规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相关规定。能够组织开展研究、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须提供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应有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的经历。

(三)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国家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申报2个项目。

(四)在研国家语言文字科研项目负责人,未申请结项前原则上不得申报各类项目。在研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重大项目。

四、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全部通过“国家语言文字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进行申报。

(二)材料要求。本年度项目申请不需要邮寄纸质版材料,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学校对项目申请书审核、盖章,由项目申报人扫描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申报人所在单位不需要登录申报系统审核。

(三)截止时间。请申报人在2026年9月7日(周一)上午10点前将申请书和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3)纸质版交至科研处,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word版本)发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邮箱(keyanchu9281@tjfsu.edu.cn),请注明“国家语委项目+本人姓名”字样。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严把政治关。


附件:

附件1-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指南.doc

附件2-《国家语言文字科研规划项目管理办法》.pd

f附件3-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doc

科研处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