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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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17
    详情请见“新办公系统”。
  • 2022-12-17
    详情请见“新办公系统”。
  • 2022-12-13
    为推动国际中文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世界各国中文学习者,促进中外语言交流合作和人民友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办,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世界汉语教学学会联合承办2022年国际中文教育大会暨交流周将于12月8 日至22日举行。作为2022年国际中文教育交流周系列活动之一的“中日语言教育交流研讨会”将于2022年12月22日通过线上举行。本次研讨会将邀请中日外语教育界专家一同探讨中日两国的日语、汉语教学。会议内容涉及日本汉语教育的现状与课题、中国日语学习者的日语教育问题和对策等。期待通过各位专家的研讨,加强中日相关领域工作推进的交流和互鉴。主办单位: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承办单位:天津外国语大学、日本北陆大学报名范围:海内外从事日语、汉语教育的专家学者、教师会议时间:2022年12月22日9:00-10:30、13:00-15:40会议形式:腾讯会议(会议号待报名入微信群后公布)会议语言:采用中、日文,并配有同声传译会议费用:免费报名参会报名方式:请微信扫描二维码报名(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单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提交报名后将弹出入群二维码,请扫描二维码入群,群内将公布会
  • 2022-12-13
    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市教委“关于组织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请申报人严格参照市教委通知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申报。此次评奖对推进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力争在此次评奖工作中取得突破,为全面提升我校学科及科研发展水平贡献力量。 一、预申报时间 为及时了解我校人员申报情况,我校启动预申报工作。请申报人先下载填写《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登记表》(附件一),并将申报登记表电子版最晚于12月15日(周四)发送至keyanchu1984@tjfsu.edu.cn,科研处将直接与申报人员对接,提供后续申报指导服务。 二、正式申报时间 请申报人于12月28日(周三)17:00前按照通知要求向科研处报送纸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评奖工作,注意查看并转发通知,确保本单位所有人员知悉,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附件一:《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登记表》 附件二:《天津市教委关于组织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
  • 2022-12-09
    题 目: 中东问题和中国外交工作主讲人:李华新时 间: 12月14日(周三)10:00腾讯会议: 649 475 676专家简介: 李华新,先后在外交部亚非司、中国驻伊拉克、约旦、沙特大使馆工作,历任外交部阿拉伯语高级翻译、副处长、处长、参赞、副司长等职。2002-2019年历任中国驻伊拉克、叙利亚、沙特大使。曾陪同多位国家领导人和外交部领导出访。出席联合国安理会会议,伊拉克邻国G8和中国关于伊拉克问题的国际会议、伊拉克援助和重建国际会议,南南合作和77国集团与中国会议,阿拉伯国家联盟首脑会议。曾参与编写出版《外交和政治中阿辞典》。欢迎广大教师、同学踊跃参加!
  • 2022-12-07
    所属系列:专业学术系列 讲座题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化中国财政体制改革 主 讲 人:王朝才教授 时 间:2022年12月08日(周四)14:00-16:00 讲座方式:腾讯会议号170 293 454 密码880062 主办单位:科研处、国际商学院 主讲人简介: 王朝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兼任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财政学会投融资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湖北工业大学“楚天学者”讲座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大专院校特聘教授。 主持或参与了中国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研究、政府间事权关系的国际比较、UNPD减贫财政政策与能力建设等一系列课题研究;曾出版《地方政府融资问题研究》《中国新能源财税政策》等20余部著作;在《财政研究》《人民日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300多篇。 讲座内容: 学习践行习近平经济思想,推动中国财政高质量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总结国际与国内、历史与现实的财政经验,谋划中国财政高质量发展的路径与举措。 欢迎广大师生踊跃参加! 通讯员:杨
  • 2022-12-07
    各学院: 2023届春季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天津市公安局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届春季毕业研究生户口迁出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流程: 1、户籍需落在天津市的毕业生(包括迁至天津市工作单位、考取天津市高校博士研究生、迁至天津市人才市场),须由学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保卫处领取户口页,并由学生本人将户口页交到用人单位、录取院校或人才市场自行办理落户手续。参与“海河英才”计划的毕业生已由学校统一办理,不在此列。 2、户籍需迁至本人天津市房产的毕业生,须由学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保卫处领取户口页及首页,并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和户口页及首页到房产所属地派出所自行办理落户手续。 3、户籍需迁出天津市的毕业生(包括户口迁回外省市原籍、考取外省市高校博士研究生、迁至其它城市工作单位),须由学生本人填写《2023届春季毕业研究生户口迁出登记表》(见附件),待所在学院团委将户口迁移证发至学生本人手中,学生持迁移证在有效期内自行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二、关于报送《2023届春季毕业研究生户口迁出登记表》的相关要求: 1、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