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6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和《市教委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津教教师函〔2022〕1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用好相关专题学习资源,服务我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现将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和研修平台 (一)研修时间 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2023年1月5日至2月28日:其他4门课程。 (二)研修平台 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寒假教师研修专题”,进入高等教育教师发展平台入口(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winter2022/,以下简称“平台”)进行学习。 (三)人员范围 全体教职工 二、登录方式和研修内容 (一)登录方式 我校教师可登录平台网址(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