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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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26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和《市教委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津教教师函〔2022〕1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用好相关专题学习资源,服务我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现将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和研修平台 (一)研修时间 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2023年1月5日至2月28日:其他4门课程。 (二)研修平台 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寒假教师研修专题”,进入高等教育教师发展平台入口(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winter2022/,以下简称“平台”)进行学习。 (三)人员范围 全体教职工 二、登录方式和研修内容 (一)登录方式 我校教师可登录平台网址(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
  • 2022-12-23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2023年非通用语种人才支持计划 非通用语种师资提升计划》选派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学校项目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与对象 2023年国别区域研究项目计划选派200人。非通用语种项目计划选派400人。 (一)选拔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的国别区域研究人才 1.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2.按需选派,特别是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及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区域研究。 (二)选拔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的非通用语种师资 1.支持高校非通用语种专业教师培养,选派从事非通用语种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教师赴国外研修、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 2.支持高校英语或其他相关语种专业教师,赴国外进行非通用语种专业研修或攻读非通用语种专业学位。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非通用语种
  • 2022-12-22
    详情请见“新办公系统”。
  • 2022-12-22
    详情请见“新办公系统”。
  • 2022-12-21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非通用语种人才支持计划、非通用语种师资提升计划选派办法》要求,请各有关单位尽早展开材料的准备工作。项目详细信息,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常见问题解答,请点击留基委官网项目专栏查看(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09)。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有两种派出方式:1、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派出,2、纳入“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方式派出。本次遴选通知主要针对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派出人员。纳入“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方式派出事宜,将参照各互换奖学金选拔简章执行(待留基委相应简章公布后,将通知相关学院按要求选拔推荐)。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2.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3.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48-60个月;本科插班生3-12个月。 (二)选派人数 2023年全国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计划选派400人。其中“本科插班生”类别请
  • 2022-12-21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科研统计工作,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2年科研信息采集工作,请我校所有教职员工将本人2022年度所取得的各项科研业绩填报到“天津外国语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科研信息将作为我校成果评奖、职称晋升、年度考核的依据,请务必按时、按要求进行填报。如因教师个人未及时录入信息导致个人或单位科研数据不准确等后果,由教师本人和所在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一、信息采集、审核时间 信息采集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在此时间之前录入个人在2022年度完成的所有科研业绩信息)。 信息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1月10日(在此时间之前完成个人录入信息的机构最终审核或学校审核)。 二、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负责人认真组织和落实科研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每位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个人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所有科研信息的填报工作,填报人需将纸质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单位进行机构审核。如有教师2022年发表论文由于未收到纸质期刊导致无法按规定时间录入系统,可等收到纸质期刊后及时进行补录并完成审核。 2.请各单位负责人参照《单位科研
  • 2022-12-20
    各相关单位: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合作协议》和《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自2023年起将选派相关人员赴以上两所大学进修或学习。申请人须于2023年1月5日-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简章请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33;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简章请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34。学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留基委所需材料,电子版材料最晚于23年1月15日发送至exchange@tjfsu.edu.cn;并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睦南道28号。请申请人谨慎对待所提交材料,保证真实性及完整性,逾期不候。联系人:李老师/田老师    联系电话:23265650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22.12.20附件:天津外国语大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