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2021-2022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推报2022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 校工会 发布时间:2022-11-24 阅读量:15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市教育两委《关于评选推荐2021-2022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推报2022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附件1)精神,结合相关工作要求,学校将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报名额

1.我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推报名额:

自愿推荐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1名,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1个。

自愿在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等4类称号中各推荐1名(个)候选人(集体)。

2.我校向教育系统推报名额:

推荐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1名,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1个,参加市教育两委评选。

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等4类称号可各推荐1名(个)候选人(集体),参加市教育两委评选。

二、评选条件

参评各项称号的个人和集体须符合《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和《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天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突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以及时代性,主要有以下方面要求: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跟党奋进新征程、巾帼建功新时代。

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投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注重基层一线,大力选树、推荐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奋发有为的女性;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肩负重任,作出重大贡献的女性;积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女性;在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女性;以及在法治建设、绿色发展、民族团结、粮食安全、新业态等各行各业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女性。

3.副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局级及以上的集体和干部不参评。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推荐(特殊贡献是指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获得过国家级奖励)。

4.参评市级三八红旗手(集体)的个人(集体)须获得过区(系统)级称号,区(系统)级称号是指称号授予单位为厅局级、部队师级。参评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个人(集体)须获得过省/直辖市(部委)级称号,省/直辖市(部委)级称号指称号授予单位为省部级、部队军级。

市级部门授予的称号,如“市**局先进**者”为区(系统)级称号,不是省/直辖市(部委)级称号。

5.参评市级三八红旗手标兵,须已获得过市级三八红旗手。参评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须已获得过全国三八红旗手。

6.按照妇联系统工作惯例,区级三八红旗手(集体)可视为区(系统)级称号,市级三八红旗手(集体)可视为省/直辖市(部委)级称号。

7.已获区(系统)级称号、省/直辖市(部委)级称号,必须符合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有关规定。

8.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不重复授予。

三、评选审定

1.组织推荐。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推荐。按照党和国家关于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精神以及评选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民主推荐、集体研究、严格把关,并征得所在单位纪委审查同意,保证推荐质量。

2.评议审定。学校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按程序组织评审,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报送至市教育两委。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2年11月26日(周六)17点前完成候选人(集体)所有材料报送,电子版及盖章PDF版发至宣传部邮箱xcb@tjfsu.edu.cn。

联系人:窦文彤

联系电话:13752465300



附件1:关于评选2021-2022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推报2022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附件2:津妇发【2018】11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天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3:妇厅字【2019】73号《关于印发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办法的通知》

附件4:妇厅字【2021】27号 关于印发《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附件5: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