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精神,现转发申报通知。具体时间和要求安排如下:
一、具体内容详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公告https://onsgep.moe.edu.cn/post/view/1862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年7月1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原则上资助独著。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3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已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5、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四、申报时间
2026年7月14日(周二),请申报者将申报材料和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交至科研处,所有材料电子版发到科研处项目科信箱(keyanchu9281@tjfsu.edu.cn),科研处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主管部门。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并做好政治方向、学术价值等方面的审核。
科研处
2026年7月10日
附件: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x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附件4-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5-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