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6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2021年“消防安全月”活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师生安全意识,结合近期高校消防安全隐患及事故情况,特此对师生做出如下消防安全提示: 1、各二级单位、第三方服务企业及个人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值班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杜绝违规操作,严禁违规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2、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3、严禁破坏消防设施,确保发生火灾时能正常使用。对发现损坏的消防设施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维修,严禁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4、全体师生要注意消防安全,不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入校,不要在室内吸烟,要留意灭火器、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情,要从最近的出口迅速逃生。 5、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学校保卫处值班电话23280754,尽早尽小处理险情;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同保卫处防火科沟通解决。 6、近期多地发生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购买电动自行车一定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