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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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07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天津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六个一批”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的通知》要求,请从实际出发,依据评选条件,从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服务工作者四项中任选一项推荐申报(四选一,不可兼报)。入选2020、2021、2022年度天津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六个一批”先进典型的集体和个人,不再参加此次活动。如有申报意向,请于11月14日12点前将推荐表、推荐典型的审查报告(详见附件通知要求)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学校将择优向市教育两委推荐先进典型候选对象。 联 系 人:张悦 联系电话:23284307 联系邮箱:xcb@tjfsu.edu.cn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天津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六个一批”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的通知
  • 2023-11-07
    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学校货物服务类、工程类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依据《天津外国语大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货物服务类、工程类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工作。本次拟遴选货物服务类、工程类采购代理机构各十家(每类报名不足二十家的,取报名家数的前50%),服务期限为三年(任一项目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服务期限内后续项目的代理资格)。现诚邀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名遴选。一、遴选要求 本着有利于学校采购工作管理、规范业务流程、提高采购效率的原则,本次遴选工作将综合考虑各采购代理机构的资质、代理服务费报价、工作业绩、代理服务方案、环境状况等因素,详见《天津外国语大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申请书》(附件1)所列内容。 二、报名方式 (一)货物服务类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请有意参与遴选的采购代理机构按要求提交《天津外国语大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申请书》(附件1)、《天津外国语大学货物服务类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报名表》(附件2)、《天津外国语大学货物服务类采购代理机构遴选资质证明材料》(附件3),以及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未被投诉成立的承诺函(以下简称《货物服务类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提供
  • 2023-11-06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鼓励我校学生至高水平大学交流深造,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人才,近期, 学校在对合作伙伴开设的寒假课程类项目进行筛选后,陆续发布了2024年寒假国际交流项目信息、并组织召开相关项目宣讲会。现将报名2024年寒假国际交流项目校内相关手续通知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项目开始之日必须年满18周岁;报名学生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在外学习生活的语言能力,经济能力和适应能力。 二、校内报名 请有意报名的同学完整填写附件:校内报名所需材料,报送到所在学院外事工作负责老师。各学院在报名结束后汇总材料并审核相关信息(其中,《派出学生名单》需由学院外事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11月10日(周五)之前将学生报名材料汇总,扫描件发送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exchange@tjfsu.edu.cn。 三、项目方报名 在提交校内报名的同时,需要完成项目方报名。项目方报名时间以各项目方发布时间为准。为免意向课程席位被抢占,请确定报名的同学尽快第一时间进
  • 2023-11-06
    接待校领导:陈法春 校长接待时间: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下午2:30接待地点:马场道校区工会接待室联系方式:23281307;jdr@tjfsu.edu.cn为提高工作效率,结合个人需求实际,学校师生可以根据本学期校领导接待日程,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提前与校办公室联系,了解具体接待工作安排,约定接待工作。校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一同参加接待,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校办公室协调安排后再通知预约人具体接待安排。以上安排如有变动将及时通知。附件:《天津外国语大学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 校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 附件_天津外国语大学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
  • 2023-11-06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助力学校“十四五”科研发展,科研处现启动2024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和教育部项目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因2024年度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和教育部项目未发布正式通知,我校预申报人员请参考2023年度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和教育部项目申报通知的要求及《课题指南》,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 二、预申报流程 (一)撰写材料安排 即日起,请预申报人员确定选题,撰写课题论证,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课题论证活页》(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预申报课题论证》(附件3)。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预申报情况,认真组织召开1-2场专家论证会,邀请校内外专家对预申报材料进行系统指导,妥善留存专家意见。预申报人员根据专家意见修改课题论证活页。 (二)汇总提交时间 12月20日前,请各部门汇总修改后的课题论证活页,填写《预申报信息统计表》(附件4),将预申报材料
  • 2023-11-06
    详情请见“办公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