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师工作部转发天津市教育家精神培育弘扬研究实践中心2026年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与课程建设立项的通知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6-04-17 阅读量:10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天津市教育家精神培育弘扬研究实践中心2026年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与课程建设立项的通知》,现将中心2026年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与课程建设立项相关内容转发如下:

一、教育家精神专项研究课题申报

(一)申报内容可根据《研究选题指南》(附件3)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指南宗旨前提下,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优势,认真凝练、自拟题目,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对申请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具备开展实质性研究任务的能力,无师德失范记录。

2.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中心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中心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两个中心项目的申报。

3.课题负责人须如实填写材料,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立项后须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不能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三)资助标准和结项要求

1.本次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不超过10项,给予经费资助3000元/课题;一般课题不超过20项,无经费资助。经费使用须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并按照《经费使用说明》(附件6)合理合规使用。

2.课题任务2026年10月前完成,以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形式结项。其中,重点课题须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结项。所有课题均须在申报材料中写明预期成果形式。

3.课题成果公开发表时,须注明“天津市教育家精神培育弘扬研究实践中心资助项目成果”及项目编号。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1.课题负责人填写《课题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课题论证活页》填写内容不得透露个人和单位具体信息。

2.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要求《课题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均使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装入一个文件袋。电子版材料要求申报材料文件夹命名为“单位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课题项目申报书》命名为“课题名称-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命名为“课题名称-论证活页”。申报材料由各单位汇总后填写《天津市教育家精神培育弘扬研究实践中心2026年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与课程建设立项汇总表》(附件7),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4.我校推荐申报总数不超过3项。如申报超过3项,学校将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后推荐申报。

二、教育家精神课程建设立项

(一)申报内容

本次课程建设以构建体系化、专业化、实践性的教育家精神课程体系为核心目标,课程整体划分为四大模块,每个模块下设4 个专题,总计16个专题。专题负责人可根据《课程专题指南》(附件5),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工作岗位特点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选择1个专题进行建设立项申报,也可结合专题定位与建设要求,在核心主题不变的前提下自主深化拓展专题内容。所有专题均为1学时,每学时不超过45-50分钟,课程内容需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紧扣新时代教育发展要求,兼具理论深度和可操作性。

(二)申报条件

1.专题负责人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正确的教育观、教师观、学生观,师德品行良好,无师德失范记录。

2.专题负责人为天津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大中小幼、职业院校、特殊教育学校等)、教育科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的广大教育工作者。鼓励跨单位、跨领域、跨学段合作申报,支持高校与中小学、科研机构与一线学校结对共建。

3.专题负责人须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或教育研究能力,熟悉所申报专题的核心内容,能够保障课程建设的时间与精力投入,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4.申报课程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确保内容原创性,严禁抄袭、剽窃等行为。

(三)资助标准和结项要求

1.批准不超过10个课程专题进行建设,每个专题资助建设经费1000元,用于课程专题建设的必要支出。

2.建设周期至2026年6月5日。项目结项需完成课程讲义、教学课件等结项材料的编制,评审通过即为结项。结项后,由中心出资支持后期网络课程的录制、剪辑与上线。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1.专题负责人填写《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附件4)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要求《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电子版材料要求申报书命名为“单位名称+专题负责人-课程专题”。申报材料由各单位汇总后填写《天津市教育家精神培育弘扬研究实践中心2026年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与课程建设立项汇总表》(附件7),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3.我校推荐立项总数不超过2项。如申报超过2项,学校将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后推荐申报。

联系人:陈征;联系电话:23282839


附件:1.课题项目申报书.doc

2.课题论证活页.doc

3.研究选题指南.docx

4.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doc

5.课程专题指南.docx

6.经费使用说明.docx

7.课题申报与课程建设立项汇总表.xls

8.关于开展天津市教育家精神培育弘扬研究实践中心2026年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与课程建设立项的通知.pdf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4月17日